请问,我家宝宝已经办理出生证明但是没有上户口,现在想更改名字,派出所说,更改后的名字作为以后常用的姓名,出生证明上的要在户口上备注为曾用名,这个对宝宝以后上学买房出国之类的有影响吗?
2024-11-02 18: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应当由父母或者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婴儿出生登记。因此,您的儿子在出生后3个月内应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且应在出生时将原名“XX”更改为现名“XXX”。如果因故未能及时申报出生登记,或未在出生时更改婴儿姓名,则需要按照上述要求补办。 至于更改后的姓名是否会影响您儿子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以及是否可以使用新的姓名进行购房、移民等行为,这主要取决于您儿子的具体情况及当地的政策法规。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如教育入学、就业等,可能需要以新的姓名来注册或申请相关文件。但具体的影响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