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经结婚了有家庭的人,去年由于和我老婆的关系不好,其中在一起工作的一个女人与我交谈她的感情,当时我觉得她是一个被人伤害了,所以起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护之心,渐渐我就对她产生了好感,两人同居之后向我提出要买车,买手机,各种理由借钱,金额达人民币二十多万,由于当时间我把她当成往后一起生活的人,所以连借据都没要她写,现在她要分手,我能起诉她要回车和钱来吗?车子付款方是我,车主名是她,借款现金四万多,转账五万多
2017-11-10 00:32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