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2017.5.8追尾面包拉客的车,认定书是我全责,11人,两个人受伤住院,有一个已经出院,还有一个鼻子骨折,医生给出的说法是要恢复起码要3个月,没有什么药物治疗,所以建议受害者回家恢复,伤害者的要求是要2万,保险公司认为这伤不重,最多给1万,不过伤者6.10办了出院手续!说如果不赔2万,那恢复2个月后去做伤残签定!所以事情就一直拖着,我想问的是,即然她已出院,我可以不理她了吗?还有就是如少了她的材料保险公司还会理赔其它人员的医药费吗?之前那10个人已经办好手续!就差她最后一位!我该怎么处理?
2021-07-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