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26日中午1点20左右驾驶机动车由南向北经过十字路口(我的方向是绿灯)与西方逆行的电动三轮车撞在我左前门,当时电动三轮车发侧翻,车上除驾驶人后座还带有一老太与老太大约三岁的孙女,当时孙女摔下后头上眉心擦破流血,老太手上也有轻微擦伤。出事后第一时间打120送县医院,小女孩做完全身CT后大脑和内脏无损坏,就外伤,老太做完检查也无损伤,也是手上有几处擦破皮。打完120后报交警,交警来堪勘查完现场后将双方车辆查扣。我在医院已先垫付了三千元住院费,因为我老父亲是食道癌晚期已花光所有积蓄实在没钱了,告诉对方先自己垫上,后面事故处理再报销,对方不愿意我说去找交警队,交警队让我付医药费,我该咋办?我只
2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虽然对方可能不情愿,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通过调解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试图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 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如果您有购买保险,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申请理赔。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权益。希望您早日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