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离婚想咨询您我的情况有没有可能能争取一些东西?我2004年底结的婚,育有一女,财产就一套价值百万的商品房,没有任何存款。因他没责任没担当不求上进,三观不同无法沟通,至今我对他绝望而想提出离婚。由于我本身身体原因不想要带孩子走,他也有意不愿给我孩孑,准有的房子是写的他一个人的名字,产别是私有,买房的钱全是他家出的(父母)房产证日期是2007年1月份,结婚证日期是2004年,他说离婚一分钱也不会给我要我尽身出家,我没有正式工作,他也没有,这种情况我能不能为自己争取。还有孩子如果抚养权归他,我还要支付抚养费吗?谢谢!
7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婚姻纠纷,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议离婚。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赡养费等事宜。 法院诉讼。若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可以详细陈述您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通常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具体金额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确定。 子女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因此,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或申请法院调解,争取到更多权益。 财产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但考虑到您本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可能会影响其分得财产的比例。此外,如果您有特殊贡献或者特殊情况,也可能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