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2008年在工程安装公司工作装电时触电身亡,当时签了协议一次性赔偿15万当时己到帐。每年赔3000,赔十年,分文未到帐,在家有一母亲,协议己丢失,不过派出所己留底,请问未到帐的3万能追回来吗?还2008年死亡赔偿的标准是多少?低赔的部分能补追回来吗?还有我妈现因为我弟的事得了精神分裂症。
2024-09-12 20:2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关于未到账的3万元是否能够追回,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结果。通常情况下,如果赔偿金已经支付给第三方(如保险公司),并且该第三方已经将款项转给了您家人,那么这部分金额就属于您的家人,并且是无法追回的。然而,如果您认为赔偿金被错误地支付给了他人或存在其他情况导致赔偿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的计算,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对于因工伤致死的情况,国家会规定一定的赔偿标准,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因为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专家或者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会对患者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您担心自己或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建议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困难并寻求有效的治疗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福利部门的帮助,以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