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甲欠我19200元,2015.6.16给我打了欠条,上面写2015.12.31还款。至今没还。如要起诉可以胜诉吗? 目前除了欠条,还有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里面都能证明他承认欠我钱。而且,2018.4甲通过微信转账还了我500元。 当初我转钱的时候是转给甲的朋友,而且金额是21000。
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被告之间的借款纠纷已过诉讼时效期限。在民事案件中,通常要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为三年,从债权人的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您未能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无法胜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追讨欠款,比如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等。同时,也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及时通知银行冻结相关账户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最后,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