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 交的全款 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 老伴去世后他的俩儿子有权利跟我争房子吗儿子有权利跟我争房子吗?如果老伴去世前给我立遗嘱说明房子只能属于我一个人,这样他的儿子们还有权利争房产吗?
2024-08-27 15:09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老伴生前未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且没有遗嘱明确表示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视为共同共有。 因此,即使老伴去世前已立遗嘱将房产指定为您的个人财产,其两个儿子也有权要求继承该房产。遗产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即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的老伴有两个孩子,他们都有资格参与遗产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同时,确保所有的文件记录齐全,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