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婴店奶粉都不标价,第一次买220元一罐,第二次她说一罐涨价十块钱,但是按233元一罐结算,第三次又说涨价了265元一罐,但是她店里的所有奶粉并没有标价,请问这属于欺骗消费者吗?
2025-06-10 16: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该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如果采取“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行为,并且没有如实入账,则构成商业贿赂。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奶粉并不标注价格,而是直接通过口头告知顾客价格变动情况,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商家仅通过口头通知顾客价格变动而不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或凭证来表明其已经履行了明码标价义务,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构成了价格欺诈,即故意隐瞒真实价格,误导消费者。 综上所述,考虑到以上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实际情况,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有可能被视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此事,以便依法处理。同时,也提醒商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过程中的透明度和诚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