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我们两家是近40年的矛盾,首先是我舅故意杀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我舅没有财产,但他继承我姥姥的房产。所以民事赔偿理应从我舅继承的遗产中出。目前我姥姥的房子开发了,开发所赔金额远超民事赔偿金。对方想提高民事赔偿的数额,我们同意多赔一部分,但对方想全部拿走我舅继承的房产,因我们两家历年的恩怨这我们不能接受。现在是我们愿意赔,对方嫌少不要,法院扣着,不解决,再拖,这样产生的滞纳金怎么算?我们怀疑法院偏向对方,他们希望拖,把滞纳金拖到最高,也就是我舅继承的全部房产。但如果不是我们两家近40年恩怨,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他们的不能接受。就现在这种情况,我想请问如何处理?
2025-06-10 15:45您的情况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同意将部分或全部房产作为民事赔偿的一部分,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并要求分割。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评估和鉴定等程序,以确定房产的价值。 关于滞纳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逾期支付款项的行为会按照银行贷款的规定计算利息,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 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尽量达成一致,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