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遇,俩人闹离婚。双方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六岁,一个儿子一岁半。男方以孩子相威胁,说一个孩子都不给女方。 然后还以死相威胁,不离婚。 如果双方走法律程序离婚,女方能得到孩子吗?如果离婚期间男方死亡,女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5-01-07 18:07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外遇行为是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寻求调解等方式解决分歧,以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具体到如何行使这一权利时,应当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 对于男方提出的“不离婚就以死相威胁”的情况,这显然是一种极端且不可取的行为。法律规定,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或者威胁另一方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男方因病去世的问题,若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男方已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判决离婚,并由女方作为唯一的法定监护人负责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与教育。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安全,同时也要尊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和意愿。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