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做不了主,老公买房子写成公公的名字和老公的名字,离婚了有没有妻子的份
2025-07-24 16:05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以约定将一部分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要写入公公的名字,则通常被认为是对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时,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除非该赠与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赠与为公益事业等。因此,如果您认为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则应当要求配偶或其继承人返还房产,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至于是否能分得部分份额的问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即使公公没有直接参与购买或管理房产,也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由公公个人购买,则可能无法向配偶主张任何权利。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案件中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