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饭店里干活没有与饭店里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不干并结算工资吗?
2025-10-19 11:30您好,在饭店工作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饭店未能及时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至少两年的工作时间记录证明,以便于计算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应得的赔偿金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具体情况下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