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夫讨要儿子抚养费 因为前夫出轨,今年3月27离婚,8月前夫跟小三结婚,离婚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每个月15号之前支付2000生活费,离婚后给了几个月,现在去小三家当上门女婿了,这个月不愿意给了,我要怎么起诉他,他说只要我起诉他就给钱,感觉是在耍我,为了避免日后经常要起诉,我想这次起诉一次性要回儿子直到18岁的所有抚养费,小三家经济条件很好,他们经常出国旅游。协议书上写了,男方若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一次性要回所有抚养费,并支付10万违约金,不知道协议书上写的这些有没有法律效应,求大师指点。
2025-02-05 17:55尊敬的读者。 您的情况十分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首先,您已经通过离婚协议明确了每月15日前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用。然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小三是否构成新的家庭成员的问题,这需要看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居住,且小三是由第三人介绍并与被告建立联系的,则可能被视为第三者的配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小三是与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合法伴侣,因此在计算抚养费时会考虑到这一点。 其次,您提到的“10万元违约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它反映了您对丈夫违约行为所持的态度。如果该条款被法院确认为有效,那么您可以要求被告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您能够证明小三的行为导致了您经济上的损失,也可以考虑增加赔偿金额。 最后,建议您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先尝试与小三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小三同意支付抚养费并愿意签订一份明确的还款计划,这将有助于减轻您的负担。同时,您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需要冷静思考,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