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进行行政处罚后以后还能进行刑事处罚吗?经过是,我和妻子被人打伤,打伤妻子的人不承认,因为没有外人在场,提取他的指纹等也提取不到,打我的那三人都已确定,我打算先把这三人处理了。公安给出的处理极有可能为行政处罚,请问要是以后有证据能证明打伤我妻子的人,能给打伤我妻子的人或是这全部的四个人判刑事处罚吗?
2天前关于您的提问,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您认为对方在您妻子被打伤的情况下存在犯罪行为,并且有确凿证据支持您的观点,您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收集尽可能多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和指控。 再次,如果警方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并且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可能会采取相应的刑事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请注意,即使最终未能成功提起刑事诉讼,也可能会影响您的声誉和社会地位,因此应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最后,如果您决定先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例如申请行政处罚,但后来发现证据不足以支持刑事指控,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调解或协商等。 总之,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建议您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