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省黄平县重兴乡望坝村七组人,今年24岁,于2011年被罗健骗到他家为妻,于2012年10月6号生下女儿罗甜欣,因为罗健家没有妈妈,爸爸也去世了,这五年来我一个人带孩子还经常被罗健家暴对待,我实在忍受不了所以于2017年4月逃离罗健家去外地打工不敢在家乡,罗健脾气暴躁不讲道理,所以我想离婚,不管法院把小孩判给谁,双方都有义务给抚养费抚养孩子长大成人
2025-02-24 05:09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性,我们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但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想离婚并要求分得子女抚养权,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与子女共同生活,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权利。 提供证据支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居住环境安全稳定等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求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指导。 考虑调解方式。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样可以在避免诉讼的同时,得到更公正的结果。 请记住,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是最重要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