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打工15天,老板给300块钱,现在打电话要。难道还要给他吗?这半个月的生活费.房租,都超过300个吧?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赠与,
2025-01-25 02:50您提到的工资和生活费用是基于您的雇佣合同或口头协议中约定的条件支付的。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属于合法收入的一部分,那么您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 然而,如果您的雇主没有向您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表明这些款项属于“赠与”,并且他们声称这笔钱是作为对您的服务的补偿,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接受这一解释,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劳动法中的“雇员权益”条款,即雇主有义务按时支付员工的应得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仔细审查您的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以确保所有交易都是公平和透明的。此外,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存在争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有益的。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