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因为夫妻感情不和 两人同意自愿离婚,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扶养 ,我每个月300块钱的抚养费!房子是共有每个人一半,离婚后两年多了房子一直是男方在住,没有付给我房钱,我现在想要回属于我的那一半房产男方不给 !我想咨询一下最理解的解决办法!谢谢!!!
2024-11-25 13:22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至于房屋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等。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即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 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该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谈判。与对方沟通,看是否有妥协的空间。 法律途径。如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对方配合执行分割协议,并主张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与对方协商,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请记住,任何行动之前都应该考虑清楚可能带来的后果,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