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有一女孩,现在两岁半,男方在市里有三套住房,是婚前拆迁赔偿的,都在公公名下,最近装修房子花掉二十多万,包括我的十万彩礼,七万多磕头礼钱,我是一名教师,月收入四千左右,他在公交公司上班,月收入不到两千,平时我和老公上班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奶奶身体较好,爷爷患有糖尿病,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如果给我,我打算让孩子姥姥帮忙照顾,姥姥身体有高血压,但是一直都照顾着我两个侄子,对教育孩子有经验~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若想要离婚,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时,首先应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房产,由于您提到的房屋是在婚前拆迁补偿中取得的,且是您与丈夫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因此这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主张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利益,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作出裁决。对于孩子的生活环境,通常倾向于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家庭氛围,这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针对您的担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实际操作流程。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社会支持因素,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如儿童保护机构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理性面对离婚问题,并尽可能地争取对孩子最好的条件。祝您早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