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上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房子有贷款,协议书里写明贷款由男方支付,有没有隐患?
2025-04-20 18:28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约定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胁迫、欺诈等情形。 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房屋有贷款且属于共同财产,则可能涉及房产的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可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该贷款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因此,在离婚时,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房屋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双方。 在这种情况下,若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贷款由男方承担,则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务人个人负责偿还,而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男方是否能独自承担房屋贷款还款责任存在不确定性。 为避免潜在的风险,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详细讨论并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归属、贷款的责任分担等事项,并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见证和指导。这样可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减少未来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