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兄弟两个,他是哥哥,我们结婚除了我要了他们家以前住的旧房子以外,所有花销都是老公出钱办的。结婚一年以后婆婆给他弟弟买了新房子,我和老公也给了钱的。后来因为老公家买他弟弟房子向亲戚借钱了,我们也帮着还债了,后来老公弟弟结婚,我们也帮着出彩礼钱的,现在我的问题是婆婆让我们还她们给我老公弟弟买房子欠的亲戚的钱,我们应该还吗?
22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问题。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管理家庭财产,包括房产等实物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关于您提到的债务,如果这些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债务是由一方个人行为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而产生的,则可能只由产生该债务的一方负责偿还。 对于您提到的借给婆婆的钱用于为丈夫弟弟购房一事,如果这部分借款是基于你们之间的约定或者为了帮助丈夫解决困难所借,并且没有明确表明还款期限或利息等情况,那么这笔借款可以视为你们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因此一般不应被视为债务。 至于婆婆要求您们偿还她和丈夫为购买房子而欠下的债务,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这笔债务属于您们的共同债务范围,那么您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