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年好!我想离婚,2000年结婚2003年育有一子,2004年买第一套房,第一套房首付款是男方老房撤迁款余款由夫妻共同付清,第二套房于2015年买的贷款40万还未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为买第二套房时办理过协议离婚(假离婚时第一套房归男方所有,2016年已经办理了复婚手续)。请问现在离婚这2套房子及40房贷该怎么分配,还有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都有工作单位,谢谢能电话联系最好,急 急 急
23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在2015年结束并办理了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财产分割。 住房情况。如果第一套房属于一方或双方共同拥有,则该房产将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价值。在计算财产价值时,应考虑到其购买价格、维护成本以及可能的价值变化。 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平等的抚养权。因此,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