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没有工作,老公是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我和我老公17年10月结婚,现在宝宝四个月,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娘家带着,这两天开始交给他奶奶带。 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按揭房,是父母送我的,登记的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房产证还没有出来,现在按揭也是父母在还。婚后我们自己装修花10万。 另外存款有四十万,是老公退伍所得。目前欠债23万,其中13万是婚前老公没钱交彩礼用他爸爸的房子贷款的13万,另外10万是老公在单位上班后向银行贷款的。 1,宝宝会判给谁? 2,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如不算,装修10万该不该算? 3,存款40万算不算共同财产? 4,13万欠款是婚前他贷款的,该不该共同承担?
24天前一、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一般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法院通常判决由父亲和母亲轮流抚养;已满八周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 二、关于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由于你和你的丈夫都提供了婚姻关系证明文件,且你们结婚时间较长,夫妻双方可以共同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此外,在你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的部分,你可以单独持有并享受其权益。 三、关于存款是否为共同财产。 虽然存款是你丈夫的退伍金所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部分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中国,夫妻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同样应当被考虑在内,所以即使是在婚前,这笔钱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四、关于债务。 如果你的丈夫在婚前向银行贷款购买了房屋,并且这个贷款是他个人负担的,那么这13万元应该由他自己来偿还,与你无关。如果你的丈夫在婚后向银行贷款购买了房屋,并且这个贷款是他个人负担的,那么这13万元应该由你们共同偿还。如果贷款是用于家庭开支,比如装修,那么这10万元也应该由你们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