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妻子在2013年一起买的房子,但是我们一直没有登记,买房时是写她的名字,首付交了10.2万她拿了七万,我拿3.2万。我每年能拿五万元的工资,头两年我女儿念大学能用吊6万吧,她一年那赚两万,四年了。现在有矛盾了,她不想和我在一起生活了,要我离开这个家,房子贷款担保人是我,我们的这个事情应该怎么解决啊!
24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妻在2013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当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您的前妻。然而,在购房过程中,您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款(即7万元),而仅支付了2万元给您的前妻。 关于目前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购房时被欺骗或者存在不公平的行为,可以尝试与前妻重新协商合同条款,要求修改或解除合同,以获得更多的补偿。 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将纠纷提交到法院进行仲裁。 法律诉讼。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提起民事诉讼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为不当行为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可能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