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六月八号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是在路边停着刚起步向左变道,对方是后方同向驶来的机动车。对方的右前侧撞到我的左前叶子板处,当时报警,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认定是我的全责,经事故现场以及撞击力度来看,对方车辆发生事故时没有观察前方路况,也没有采取紧急刹车以及向左侧避让!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我的机动车只有交强险,没有购买商业险,家庭条件也非常不好,没有能力赔付对方高额的维修费用!现在就是看看能不能通过复议来把责任重新划分。哪怕是同等责任,如果不能,那等待我的将是牢狱之灾。非常感谢您能帮我一下,谢谢
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表达对您的不幸遭遇的理解和同情。 关于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双方均负有责任。在事故中,对方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行驶,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导致了事故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对方承担主要责任,而您作为驾驶者应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由于您目前仅拥有交强险,并且没有购买商业保险,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