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O16年9月18日因吸毒被西固分局西固城派出所在一小区被抓,在去派出所的车上民警从我身上搜去毒品8克,现金3500元左右,三星手机一部。到派出所办案区又搜去眼镜一个,皮带一条,钥匙一串。当晚送强制隔离戒毒所,离所前民警告知所扣压物品会通知亲属领取,当时沒有出示扣压单。我于今年12月份解除戒毒,得知亲属只领到一串钥匙,次日去派出所向办案人呙索要,在他们寻找了一个小时后被告知没有了,我找所长说明情况,所长给办案人打电话解决。我找办案人时却一个都找不到,我就当即到分局督察科反映了情况,督察说你有证据吗?我说只有派出所审讯室的监控。一周后督察打电话说监控今年底重装的。以前的内容没了。我应
2025-04-13 19:5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些罪名可能导致严重的刑事处罚。 在您的案件中,警方在未出示任何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扣押和搜查,并且在您解除戒毒后仍未退还扣押物品。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处理。 就扣押物品是否应当返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研究。 联系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并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解释和建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