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4月13号我驾驶一辆SUV在江苏昆山撞了一辆四轮电动车。交警判对方主责百分之七十我次责百分之三十。对方不接受赔我钱。我就先把车自己找修理厂修了。事后再去交警队,交警说我要是选择起诉的话需要在修车前去找第三方做认证,就是找物价局报价。有物价局的证明才能起诉他。但是我车已经修好了。修车大概花了一万块。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还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案。我车子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交强险报两千。但是我也没有发票。如果没有其他办法的话我就把交强险先结案。不理赔了。
2025-07-30 13:3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交警已作出责任认定,那么按照该认定来处理赔偿事宜是比较直接和有效的途径。 车辆维修费用。如果您已经将车辆送至修理厂并完成了维修工作,且花费了大约一万块钱,您可以向修理厂索要正式的收费票据,并要求其出具正式的维修清单,以便作为索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尽管您提到“没有商业险”,但考虑到您的车辆仅购买了交强险,建议您首先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是否可以申请理赔。如果您认为存在误诊或不当赔付的情形,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第三方鉴定。虽然交警建议您寻找第三方进行价格认证,但这并非强制性的要求。如果交警的建议让您感到困惑或者不满意,可以考虑寻求其他专家的意见,比如聘请专业的估价师进行评估。 法律责任追究。如果最终您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可以考虑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推进。 经济负担。由于您目前没有发票或其他正式凭证支持修理费用,可能会面临一些经济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其他车主协商,看是否有共同承担一部分修理费用的可能性。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记得及时与专业人士沟通,获取更加准确和实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