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妹借高利贷1800元但12天后还2500元,无任何担保人,父母全不知情。请问现在放贷人违法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需要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则视为未设立利息,即借款的实际年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目前为15%)。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妹妹可能涉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此外,即使借款已经偿还部分款项,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合法手续(如签署还款协议),那么该行为仍然有可能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这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追回剩余的债务。 最后,请您务必在今后的借贷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