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丈夫意外死亡,有一个女儿。丈夫有一房产,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丈夫死后我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房子有10w元贷款,贷款一直是老婆婆交的,请问我有没有权继承房子。
2025-01-28 14:3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继承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但在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继承权。如果您的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且愿意接受,则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如果女儿未成年或者不愿意接受遗产,那么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您的配偶和女儿共同继承。此外,关于贷款的问题,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丈夫的名字,因此该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你所有,除非有其他明确约定。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