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前租住在父亲单位的职工住房,结果他们与原单位的改制企业发生产权纠纷,企业把我也告上法院,直到昨天我才发现,我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要求取消我的被执行人名单,并提出赔偿。
2024-08-31 03:2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法释〔2016〕143号)第十二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执行中经申请执行人或者代履行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对被执行人及其投资额进行冻结;对于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士,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就餐,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建筑物,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旅游度假、旅游,不得出国(境),不得向非国有单位投资,不得向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信用。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则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性措施。 至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您的被执行信息并提出赔偿,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法律依据。一般来说,您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排除执行,即请求停止执行您目前所处的状态。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并非债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还款,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强制执行申请。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帮助来争取您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