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摔伤伤残鉴定标准
2021-04-18 17:54意外伤害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