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不在南京,协商离婚,可以在南京处理吗?
回答数:589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婚姻关系的解除等事项,在任何一方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在南京市办理离婚手续,则可以在南京市法院起诉离婚。但请注意,具体适用哪一方的管辖权还需要根据您所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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