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前夫离婚一年了,我家三口人,农户,有4.5亩地,女儿归我,之前户口一直在男方村子。前几天孩子爸爸催我把户口迁走,我6月20号把户口迁到镇上,无地。23号听说我们原先的地要卖,男方也是因为这个才要我把户口迁走,担心我分钱,请问地钱有我和女儿的吗?盼来电,谢谢!
2024-11-03 22:5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问题。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家庭成员在离婚后,其户口是否迁出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议或法院判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遵循自愿的原则。因此,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户口不应被强制迁出。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至于您提到的“地钱”部分,这可能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归属以及相关的经济补偿等复杂问题。如果您已经将户口迁至城镇地区,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财产会属于新的户籍所在地。然而,具体分配方案需要由法院或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