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孩子给女方抚养,内容是男方每半年给一次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满18周岁,双方都有按手印,我想问律师这个抚养费有效吗,还需要去公正吗?
2025-10-16 00:30您的情况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和抚养费用的支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并约定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关于您提到的“按手印”以及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且双方签字确认,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处理抚养关系和经济支持的重要依据。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是否需要公证,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意愿。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