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和我丈夫结婚不到一年,已有一儿子,即将满月,我老公婚前欠有外债,我并不知晓,信用卡六七张,都有欠款和逾期,已造成征信不良,这些我婚后才得知,有一次他逼不得已,让我用我身份证办了一张额度一万二的信用卡给他用,也已经给我逾期。他都没有钱还这些贷款及欠款,我奉子成婚,怀孕一直到生,从产检到药品,但孩子用品,及孩子出生物品及奶粉都是我自己出钱,他没出过钱,他的家人也不管,我一直在用我个人的钱,他家人给我们买了房子,我们还月供,房子写的是我老公他爸的姓名,我没有参与过他们的房贷,所以这套房跟我没关系,现状他给我们的生活一毛钱都给不上,我认为他没有能力担负起这个家,再刚有个孩子,我更加绝望。
2017-11-24 16:47首先,对方的个人婚前债务需要自行承担;其次,信用卡的贷款是需要您本人承担;再次,房屋属于男方父亲所有,但是婚后的还贷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