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做担保15万元。借款人未偿还。银行于1月起诉,本人及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10万本金,剩余两万多本金归借款人偿还,并在银行签约保证书。后借款人继续逾期。本人于7月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罚息。还剩4000余元诉讼费要求银行联系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之后现在11月突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方才联系银行,原因为银行联系另外一担保人说其不愿意偿还4000余元诉讼费及律师费,逐直接报给法院。期间7月至今,银行从未联系过本人,在不确定本人是否愿意还款的前提下,直接报送法院,影响本人征信,银行是否有责任,能否要求银行撤销本人问题征信。(因本人前后已偿还大部分贷款,如果银行联系我,我肯定会偿还!)
2025-02-24 05:1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了还款义务,但目前仍然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问题。 银行在您未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直接向法院提交了信息,可能对您的信用记录造成了不良影响。 由于您之前已经偿还了大部分贷款,因此银行没有理由单方面决定不执行担保人的义务。 建议您立即与银行沟通,询问为什么您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信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