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被公交车撞了,左胯骨骨折,到如今已经五个多月了,伤势已基本痊愈,目前还无法上班,请问我需要所求那些赔偿?
2025-03-08 21:42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您在车祸中受伤,导致左胯骨骨折,这属于人身损害。因此,您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以下损失。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计算。 误工费。根据您的工作性质和恢复情况,由劳动部门或法院认定。 护理费。根据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票据计算。 住宿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票据计算。 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医嘱确定。 请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并及时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