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职期间患有三级脑胶质瘤(脑癌),他有七年十一个月的工龄,九个月的病假期满了,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应该怎么办?
2024-09-26 18: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丈夫因患病而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的丈夫已经连续工作了九年零六个月以上,则其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限条件,即使他在患病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也不影响其享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用等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