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考研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一开始与房东口头协议租房2个月1000(每月500),提问者所处地方是湖南湘潭,其实这个租金已经是偏贵的。另外押金300,退房的时候退。没有合同,只有一张300收据(发票),上面注明了从7月4号到9月3号,记录了所租房间起租日电表度数304度,已口头协议租房问题水费10元一个月,电费1.3元一度。昨天我退房的时候,电表度数440。房东说电表是坏的,电表上的度数不作数,按她口中所说的,按其他房间别人每个月的平均度数来算我的电费,按每天10元,想知道上面是不是属于欺诈行为?因为电表她等我退房才告诉我是坏的,要按别人的来算。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东可能涉嫌欺诈行为。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房东在您退房时声称电表损坏,要求按照其他房间的平均用电量计算电费,这表明房东可能故意隐瞒了实际情况,以获取额外的费用。其次,房东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就修改了账单,这也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原则。此外,房东未能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也没有提供必要的凭证证明房租和水电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这进一步增加了对房东欺诈行为的怀疑。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