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有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2014年我父亲意外赔付80万,我的父亲有一位90岁的老母亲,我的父亲兄弟姐妹一共6个,请问遗产是怎么分配的?我当时已经24岁我弟弟当时11岁,

2021-05-08 11: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2021-05-08 11:14: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46今日律师解答 45746

相关推荐
我儿子8年前户口报上了。2017年9月27日户籍科查到我儿子出生证是假的,要把我儿子户口注销了。当时我出生证委托你个朋友办的。我们也不知道是假的 1回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六年了,有两个孩子,他一直在外上班,我在家看孩子,感情一般般,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但是一回家我们就吵架,他的工作工资我都不太清楚,他每个月平均给娃娃给500块钱的生活费,但是最近有人打电话来说我老公欠了好多钱,有单位同事也有银行的贷款,我无缘无故的背了好多债,我要和他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要起诉,孩子我也一个都不想给他,请问如果我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1回答
男21岁女23我们非常想爱问带她走违法吗 1回答
律师您好!请问男方结婚时一分钱彩礼没给,后来有了孩子,自从有孩子后一直在娘家住,男方一直在外,一直到快生孩子时才出现,生完孩子男方25天就离开女方和孩子,一直到孩子8个半月男方又出现了,但在这期间男方每次就只给孩子奶粉钱,男方离开孩子和女方就会断断续续失去联系,男方是夜场演员,请问离婚孩子谁?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河南南阳的去年结的婚,头婚,今年有了宝宝要办准生证,可是在办理的过程中被告知自己的信息显示在河南周口市太康县一个村已婚,我从没去过那个地方,也没有认识的人在那,现在计生办的要求我跟那边的计生办沟通删掉信息,这边才能给我办理准生证,现在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人解释,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才好,求助律师,谢谢 1回答
法庭判决离婚,抚养权归原告我,抚养费400每月支付,被告在南阳上班,没按百分之30给付,却按当地最低收入,我觉得孩子权益没得到保护,未分割住房公积金,和其它共同财产,没分割的理由是,原告我未提供证据!我向法庭提供了线索,法庭图省事,没调查,就没分割!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问题 1回答
一位无工作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主妇要离婚的话,可以从那些条件分割到财产 1回答
律师你好,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夫只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孩子,现在已经在公证处签了分居协议书,前夫答应了给一笔钱,给女方的补偿,但是已经过了给钱的日子,男方没有给这比钱,现在已经离他给我钱的时间过去了两个月,这样我可以去起诉他吗,如果起诉是直接去法院,还是要找律师呢, 1回答
老公赌博欠了许多外债,我们有一孩子2岁,现在已经离婚,他以后也无法支付孩子的扶养费,现在入住的是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买卖合同,如何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和孩子名下,男方同意把房子留给我,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能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