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让电动四轮车追尾了,对方全责,现在对方不给修车,交警队,还问我要拖车费450元,罚款1百元,拖车地点南外环西拖到三淇村 ,
2025-05-04 16: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您是车辆的所有者,因此您应当向对方车主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有误,您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和复议,但请勿采取过激行为或直接向第三方索赔。 至于拖车费和其他罚款,这些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根据您的实际需求来决定的,并且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拖车费过高或不合理,请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对于其他罚款,建议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