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农用车肇事电动车,咨询赔偿事宜
27天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本案例中,如果电动车车主和农用车车主均无过错,则按照上述规定,电动车车主可以要求农用车车主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电动车车主存在过错,例如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违反交通规则,那么他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具体到赔偿事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的具体数额。 四、建议您向当地交警部门或法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