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义乌商贸城买了一双鞋子回来不能穿,十天左右我去换,老板娘服务态度很差,在换鞋时两个人起了争执,她一直骂我凑到我脸上来骂,我就推了她一下,她就打了我好几下,她老公还一直指着鼻子骂我操我妈,然后她报警,警察来把我们两个一起带去派出所,问我要不要验伤,我当时左边头有点儿痛,我以为没事就说不用,去了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协调,派出所掉了监控把她打我头的视频栓了,然后我不想协调,对方要协调,派出所就说你这个小事人家都同意协调了,我干嘛揪着不放,后面对方退我鞋子钱还有给我道歉,就把我们放了,回到家里头有点晕吃东西时左边有点痛,我用手摸了一下,有一个包还有一点点红色伤,像这样子已经协调了的,我还可以起诉吗?
11天前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选择是否起诉。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并且想要得到赔偿,那么起诉可能是您的最佳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已经调解并达成协议,您仍然有权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由于您受伤的原因是双方之间的纠纷,因此如果您的伤口是由第三方造成的,例如商店或员工的行为导致的,您也可以考虑向该第三方提出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他们可以评估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