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以前公司打了一个预支工资的白条40000中途辞职然后返还了剩余钱,但是没有把我自己打的白条要回,当时老板给我打了一个收条,我今天去要,会计称入账不给,会计给我打了一个证明的白条,写了互不相欠,盖了公章,这样行吗
1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前公司之间的工资纠纷可能涉及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关于白条的问题,如果员工确实存在工资未及时发放的情况,并且已经向公司提出过离职申请并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则通常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已支付但尚未领取的部分工资。 其次,关于白条被会计重新处理并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白条作为原始凭证,其真实性对于后续的财务处理至关重要。因此,如果该白条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已经被公司接受为有效凭证,那么重新处理并加盖公章的行为可能是合理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会计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白条、收据等; 联系法律顾问或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必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