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打了他朋友,把鼻子打伤了,他朋友说他,他当时喝了酒,手一挥过去,就把鼻子,打坏了,酒醒后他给他朋友打电话,让他去医院看,他就拒绝,告他打他。我们出了医药费,他还告让我们赔钱,赔下来有六万多,合理吗?
2024-10-31 11:56您好!首先,关于您弟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调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本案中,如果您的弟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伤害的发生,而是选择逃避责任,那么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间接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伤害罪。此外,如果您的弟弟在醉酒状态下实施暴力行为,还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或者其他相关罪名。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属于受害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这个案例中,被告方拒绝支付医药费,并且声称是原告方的责任,这可能是基于其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认为对方存在过错而提出的抗辩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以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