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诊所看病给我开了付膏药 询问我是否过敏 因为个人没有过敏史所以便回答不过敏 医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医嘱 我回家后感觉到膏药发热有些刺痛但因为医嘱所以我就觉得没有什么事 知道时间到了我摘下来了发现皮肤溃烂 医生是否有责任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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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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