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离婚,结婚马上1年了。是去年8月4日办的结婚证,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提供过结婚证。但房子是期房,明年10月份才能交房。首付是我家出了19 万,女方家出了10万。结婚之后,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的各方支出都是我一个人负责。包括房贷、房租、衣食住行。我的钱在女方手里,包括同学朋友的随礼钱、我老家的随礼的钱。我的工资之前也都是交到女方手里。请问,现在要离婚,房子、钱等财产,怎么办理对我方最有利。
2021-05-1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