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咨询一下关与房屋的问题!我是二婚,和现在对象在一起6年了没有领证,他有个姑娘判给他了,我带着个和前夫的男孩!他有两处小产权的房子,都是写的他的名字,因为政府要拆迁盖成高层,把现在老房子拆掉,所以需要他去签字!老人一听,非要他把房产证其中一套写上孙女的名字!电话里就说不能写我名字,我挺伤感,平时没有一次拌嘴,她住院和平时我也悉心照顾她!我在想如果领了结婚证,对象房产证不写我名字,老了,忽然改口全给自己闺女,我和儿子就也只好接受那样冷酷的现实对吗?
8天前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和你的现任对象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在法律上你们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中,您的现任对象希望将房产证中的某套房产过户给孙女,并且坚持要求在房产证上加注孙女的名字。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即您是否有权利要求房产证上的名字发生变化。 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问题,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同时,也可以考虑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处理争议。 请注意,任何情况下,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应以尊重对方意愿为基础,避免因沟通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