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离婚协议上写明三年内补偿精神损失费30 万。至今未付。还可以起诉吗?
回答数:707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另一方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与前夫之间存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浪费。最后,请务必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并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52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50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