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公司公事身体受伤,事后因为去错了制定医院,公事说不能报工伤了,结果公司就不出医疗费用了,让我直接受伤的人也不愿意承担责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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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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